深圳市公司变更转让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为了明确深圳市某的股权变更转让协议,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制定本协议。
协议主体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组成:
1. 转让方(以下简称“转让方”):深圳市某有限(以下简称“某”),:深圳市南山区某路某号。
2. 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深圳市某有限(以下简称“受让方”),:深圳市南山区某路某号。
协议内容
1. 转让事项
转让方将其在某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股权比例为某总股本的 %。转让方同意将某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转让方所持有的某股权。
2. 转让价格及支付
转让方同意以人民币某万元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某股权。受让方应在转让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
3. 股权过户
转让方应将其所持有的某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过户完成后,某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股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4. 双方权利和义务
(1)转让方权利和义务:
a) 转让方应保证所持有的某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债务纠纷以及其他法律问题。
b) 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完成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c) 转让方应将某的全部商业机密、文件、资料等与股权有关的财产 transfer to 受让方,并保证这些财产的合法性。
d) 转让方应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干涉某的经营管理活动。
(2)受让方权利和义务:
a) 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格,并在支付完成后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b) 受让方应合理使用某的股权,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c) 受让方应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干涉某的经营管理活动。
深圳市公司变更转让协议 图1
d) 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5.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6. 解决争议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法。
签署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协议应根据各方具体情况制定,并在法律咨询下签订。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