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司监事会的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原监事会成员林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公司监事会成员,现就监事会成员的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应当由三人以上组成。少于三人或者较多的三人以上的监事会成员,都可以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我司监事会成员应当不少于三人。现公司股东会决定增补两名监事,具体名单如下:
1.张某,男,35岁,毕业于大学,现任我司董事。
2.李某,女,42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现任我司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变更后,监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1.张某,男,35岁,毕业于大学,现任我司董事。
2.李某,女,42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现任我司高级管理人员。
3.王某某,男,50岁,毕业于复旦大学,现任我司监事会主席。
4.赵某某,女,40岁,毕业于南京大学,现任我司监事。
特此通知。自公告之日起,原监事会成员林某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成员张某、李某、王某某、赵某某四人将担任公司监事会新成员。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通知 图1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