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的通知
各位敬请关注: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利益,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现就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接受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提交此类申请。
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已经提交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申请的撤回。逾期不撤回的,视为默认接受变更申请。
对于已经批准变更的含有投资类公司,如在变更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将依法予以撤销。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含有投资类公司变更申请的审查和监管。
对于本通知的解释和适用,如有疑问,请联系本文作者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暂停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的操作指南
敬请予以遵守。
特此公告。
关于暂停含有投资类公司的变更申请的通知 图1
(单位名称)
(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