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的相关通知

作者:画生 |

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变更法人登记工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现就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的单位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供以下材料:

1. 公司的变更申请;

2. 公司的章程;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单位证明;

5. 指定代表身份证明;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的具体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时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确保公司的变更法人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在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相关指导和帮助。

关于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的相关通知 图1

关于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的相关通知 图1

对于未按本通知规定提交公司变更法人请示的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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