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自愿退股协议

作者:沐夏♀ |

协议概述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公司股东自愿退股协议 图1

公司股东自愿退股协议 图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

2. 乙方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

3. 双方因公司经营状况、发展需求等原因,经充分协商,决定由甲方自愿退股,乙方接收甲方的股权;

4. 双方为实现上述目的,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协议内容

1. 股权转让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的公司股票、权证等。

1.2 甲方确认其对所转让股权拥有完全的产权和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

1.3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转让的股权,并承诺在协议生效后即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1.4 双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乙方将成为公司的股东。

2. 退款及补偿

2.1 甲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将不再从公司中获取分红、股息及其他形式的收益。

2.2 乙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按照甲方所转让股权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退款。退款金额以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准。

2.3 双方同意,甲方在其退股后,将不再享有公司的股东权益,但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

3. 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

3.1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将甲方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3.2 自股权过户完成后,甲方应将所有与股权相关的文件、账户等移交给乙方,乙方应将所有与股权相关的文件、账户等归还给甲方。

3.3 乙方应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证明等文件提供给甲方。

4. 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股权过户完成之日止。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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