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水公司股东构成表:股东信息及股权比例
兰州供水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供水业务的企业。公司总部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拥有员工近20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源开发、供水设备制造、水质检测、供水服务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构成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股东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 股东应当具有相应的财产或者信用。
3. 股东应当向公司投入一定的资本。
公司股东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 自然人股东:公司创始人张先生、股东李先生等。
2. 法人股东:兰州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等。
3. 机构股东:中国 water company、中国水利电力设计研究院等。
兰州供水公司股东构成表:股东信息及股权比例 图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截至2023年2月,公司股东构成表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 | |
| 张先生 | 1000 | 33.33% |
| 李先生 | 800 | 26.67% |
| 兰州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50% |
| 甘肃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500 | 16.67% |
| 中国 water company | 1000 | 33.33% |
| 中国水利电力设计研究院 | 800 | 26.67% |
根据上述股权比例,张先生为公司股东中出资额最大的股东,享有公司股东中最大的股权比例,即33.33%。兰州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中出资额最大的法人股东,享有公司股东中50%的股权比例。
公司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