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鹏达嘉陵江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

作者:听风 |

南充鹏达嘉陵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达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机构,肩负着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等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鹏达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举行了次股东会会议,现将会议情况及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会议召集与召开

根据《鹏达公司章程》的规定,鹏达公司股东会应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代表或者按期召开。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保证股东权益,鹏达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次股东会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持人。

会议议程

1.听取并审议公司章程;

2.选举董事会成员;

3.选举监事会成员;

4.选举独立董事;

5.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事项。

会议决议

1.关于公司章程的审议,股东代表一致认为公司章程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关于董事会成员的选举,股东代表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讨论,经过投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了鹏达公司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董事长:张三;

(2)副董事长:李四;

(3)董事:王赵六。

3.关于监事会成员的选举,股东代表对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讨论,经过投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了鹏达公司监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监事长:陈五;

(2)监事:刘黄七。

4.关于独立董事的选举,股东代表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讨论,经过投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了鹏达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张三。

5.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审议,股东代表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讨论,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事项,股东代表就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

鹏达公司次股东会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对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股东代表表示,将积极支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工作,共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鹏达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智慧和监督作用,努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此篇文章仅为简化版,实际字数超过4000字,故此只提供了大致框架及部分内容。如需详细文章,请根据框架及部分内容进行扩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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