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合规与影响分析

作者:束缚 |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股东的股份变动频繁发生,尤其是在科创板等场中,股东减持行为更是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结合最新案例,从法律行业从业者的角度出发,对迈信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发生的股东减持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背后的法律合规问题及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案件背景与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9日,商报报道,光洋股份(02708)披露公告称,由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所涉事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件虽未直接涉及迈信林,但在同一天,迈信林(6865)发布公告称,其股东航飞投心(有限合伙)和航迈投心(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共计转让3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1]。

此次减持行为是由张友志作为控股股东之一,并通过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实施。根据公告显示,航飞投资的持股比例从3.80%降至2.4%,减持比例为1.35%;航迈投资的持股比例从2.68%降至1.43%,减持比例为1.25%[2]。

案件分析

(一)减持方式:询价转让

此次减持采用“询价转让”方式,这是中国证监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一种股份减持方式。询价转让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股份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迈信林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合规与影响分析 图1

迈信林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合规与影响分析 图1

在“询价转让”过程中,股东需要向独立第三方机构提交报价,并通过市场化竞争形成最终价格。这种方式相较于协议转让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能够有效防止利益输送。通过询价转让机制,买方可以通过投标方式取得股份,其出价越接近于市场价值,越高优先级[3]。

在本案件中,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报价,并根据最终中标价格完成股权交割。这种机制确保了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与公允性。

(二)减持比例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告显示,航飞投资与航迈投资合计减持超过2.61%的公司股份。这一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需明确“减持”的具体含义。在A股市场中,“减持”通常指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而在此案例中,航飞投心与航迈投心均为公司5%以下的股东,因此其单次减持比例并未超过总股本的1%,符合《减持规定》的相关要求[4]。

需关注的是,双方合计持股是否超过5%。根据公告显示,两者合计持有不超过5%的公司股份,且此次减持后,合计持股降低至约3.87%(2.4% 1.43%),即低于5%,因此未触发要进一步披露信息的义务[5]。

(三)法律合规性分析

1. 减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均聘请了专业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报价与定价工作,确保了交易的公允性。

2. 信息披露是否完整 公司在减持完成后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包括减持比例、价格及目的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3.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类股份转让中,可能存在部分中小投资者对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利益输送的担忧。根据公告内容,此次股份转让过程完全市场化操作,不存在明显不当行为。

4. 对后续经营的影响

此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但并未改变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考虑到控股股东张友志及其员工持股平台仍合计持有公司近50%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和战略方向预计不会发生重大调整。

合规建议

结合上述分析,本文就类似情况提出以下法律合规建议:

1. 建立健全减持内部机制

企业应当完善股东减持的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减持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内部审批程序等。企业需注意对控股股东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平衡。

2. 强化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份转让过程中,企业及相关方应确保信息 disclosing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不及时而引发投资者诉讼风险。

3. 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尤其在控股股东或关联方进行大额减持时,应通过市场化手段(如第三方询价)等方式,确保交易的公允性。

4. 加强内部监督与合规审查

公司监事会和审计部门应对股份转让相关操作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定期对公司股权变动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

迈信林公司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股东减持行为与法律合规问题的良好范本。通过对此次事件的分析,在当前监管框架下,企业通过规范化操作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股东权益的最。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将不断更新迭代。公司及相关方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并及时调整自身的运营策略,确保符合新的监管要求。我们期待更多的企业在规范运作中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注释:

[1] 数据来源:2024年5月29日迈信林(6865)公告。

[2] 同上。

迈信林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合规与影响分析 图2

迈信林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法律合规与影响分析 图2

[3] 参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4]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内容。

[5] 根据《公司章程》,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时,无需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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