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股东出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旅游股东之间的出资事项,保障股东权益,减少纠纷,特订立本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股东A”)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股东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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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 股东A和股东B共同设立了一家旅游(以下简称“”),股东A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B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共同经营旅游业务。
2. 双方为了明确各自的出资事项,保证股东权益,减少纠纷,特订立本协议。
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 股东A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的日常生活经营。
2. 股东B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用于的日常生活经营。
3. 股东A和股东B的出资均以货币形式投入,具体出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出资证明
1. 股东A和股东B应向提供出资证明,证明其向出资的金额、时间、方式等事项。
2. 出资证明由保存,并备份于所在地银行。
第三条 股权结构
1. 股东A和股东B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额,享有相应比例的股权。
2. 股东A和股东B的股权比例为60%:40%。
第四条 股东权益
1. 股东A和股东B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额,享有相应比例的股东权益。
2. 股东A和股东B的股东权益受法律保护,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五条 利润分配
1. 的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的年度利润分配应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
第六条 股权转让
1. 股东A和股东B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有权按照市场价格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2. 转让股权时,股东应提前30日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旅游公司股东出资协议 图1
日期:____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