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利益分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有限(以下简称“”)股东之间关于利益分配的约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甲方:有限(以下简称“股东A”)
:路号
乙方:有限(以下简称“股东B”)
《股东利益分配协议》 图1
:路号
鉴于:
1. 股东A和股东B为股东,分别持有部分股权;
2. 股东A和股东B为的发展和运营作出了重要贡献;
3. 双方为了确保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就股东利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条 利益分配原则
1. 双方同意,的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的年度利润分配应根据的实际盈利情况和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合理安排,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利润分配方式
1. 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年度利润的60%向股东A分配,40%向股东B分配。
2. 股东A和股东B同意,在的年度利润分配中,将根据的实际盈利情况和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 利润分配程序
1. 的年度利润分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董事会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年度利润分配给股东A和股东B;
(2)股东A和股东B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接收年度利润的分配款;
(3)年度利润分配款应 interests。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导致利益受损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造成的损失。
2. 股东A和股东B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接收年度利润分配款,未按约定时间接收的,应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