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股东协议:共同打造美好家居空间》

作者:思她@ |

概述

装修股东协议旨在明确股东之间在装修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股东之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的稳健发展。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各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有效地订立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条 主体

本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装修,名为“XX装修”(以下简称“”),为XXX。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等。

第二条 目的

甲乙丙三方共同旨在通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打造美好家居空间,提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共同发展。

第三条

1. 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的股份。

2. 甲乙丙三方按照章程的规定,共同参与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甲乙丙三方共同为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和资源,保障的稳健运营。

第四条 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为 indefin期。的期限自设立之日起,至终止或解体之日起止。

第五条 股东权利和义务

1. 股东权利

(1) 参与的经营管理,共同决策的重大事项。

(2) 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的利润和分配。

(3) 对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的稳健发展。

(4) 优先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5) 其他根据章程规定享有的权利。

2. 股东义务

(1) 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的出资责任。

(2) 按照章程的规定,参与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维护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损利益的行为。

(4) 按照约定向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六条 利润分配

1. 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按照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

2. 的利润分配为年度分配,具体分配时间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 的年度利润分配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利润水平。

第七条 解体和解散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向股东提出解体和解散的要求:

《装修公司股东协议:共同打造美好家居空间》 图1

《装修公司股东协议:共同打造美好家居空间》 图1

(1) 公司的投资目的无法实现;

(2) 公司的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法继续运营;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股东接到公司提前提出的解体和解散要求后,如有异议,应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公司应按照股东意见进行调整,如股东放弃提出异议,则公司可按照前款第(2)项的规定进行解体和解散。

3. 公司的解体和解散,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报告等手续。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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