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将其股权委托给其他人,由其代表行使表决权?

作者:沐夏♀ |

关于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将其股权委托给其他人,由其代表行使表决权的问题,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享有表决权,可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股东由于种种原因,可能无法亲自出席股东会,此时,股东是否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其行使表决权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

我们需要明确股权委托的基本概念。股权委托,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委托给其他人,由其代表行使表决权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之一将交付自己的权利义务给第三人,第三人接受该权利义务。”股权委托作为一种股权转让方式,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有合法性。

股权委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第37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表决的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由此可知,股权委托在法律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而言,股东委托其他人行使表决权时,受托人应当向公司提出委托,并提交股东委托书。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审核受托人的资格和委托书,并将受托人的情况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如果公司不同意股东的委托,应当向股东说明理由。

股权委托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限制和注意之处。股权委托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股东能够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其他人行使表决权应当是临时性的,而非长期的。如果股东长期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甚至损害公司利益。股权委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受托人应当忠实于公司利益,不得为公司利益损害股东利益。如果受托人违反忠诚义务,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将其股权委托给其他人,由其代表行使表决权? 图1

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将其股权委托给其他人,由其代表行使表决权? 图1

在实际案例中,关于股权委托的合法性及受托人资格的认定,法院持谨慎态度。在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73民终4430号案件中,法院认为,股东将其股权委托给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但受托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委托无效。受托人还需要在股东会上明确表示其代表股东行使表决权,并提交股权委托书。否则,即使股东未明确表示委托,也应视为股东委托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将其股权委托给其他人,由其代表行使表决权,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在实践中注意股权委托的合法性、受托人资格等问题。股权委托也受到一定限制,股东长期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可能会影响公司决策效率,甚至损害公司利益。在实际操作中,股东应审慎对待股权委托,确保其合法合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企业运营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