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子公司股东会协议的授权书》

作者:羁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合法性、合规性,现就公司的股东会协议进行修改,并授权如下:

条 协议的名称

本协议名称为:《关于成立子公司股东会协议的授权书》。

第二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子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子公司设立方案

(一)子公司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注册地等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二)子公司的设立过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子公司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 股东会权限

(一)公司股东会行使本协议相关事项的审批权,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等。

(二)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对他们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子公司的股东权

(一)子公司的股东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权、对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对子公司的投票权等。

(二)子公司的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确保子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子公司的决策权

(一)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决策,并报告公司股东会。

(二)公司股东会应对子公司的决策权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子公司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子公司的终止和清算

(一)子公司的终止和清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子公司的终止和清算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子公司的终止和清算,应由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公司股东会。

第九条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一)本协议的修改和终止,应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并签署修改协议或终止协议。

(二)修改协议或终止协议的生效日期,以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公司:

签字/盖章:

日期:

子公司:

签字/盖章:

《关于成立子公司股东会协议的授权书》 图1

《关于成立子公司股东会协议的授权书》 图1

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企业运营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