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死亡放弃继承声明的通知》

作者:美妓 |

各位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有义务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当股东死亡时,其继承人具有继承股东资格。为避免因股东死亡产生的继承纠纷,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现就公司股东死亡放弃继承事宜通知如下:

公司股东张三(身份证号码:110102199002020XXX)于2021年12月因疾病去世,其配偶李四(身份证号码:110102197512030XXX)系其顺序继承人。张三去世后,李四放弃继承张三在公司的股权。

根据张三的放弃继承意愿,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resolution 一致,决定由李四代为张三行使公司在张三去世期间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表决权、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盈余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张三放弃其对公司股权的继承权,李四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张三原股东权益。

《关于公司股东死亡放弃继承声明的通知》 图1

《关于公司股东死亡放弃继承声明的通知》 图1

公司承诺将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将张三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完成。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日期:2022年1月1日

附件:《关于公司股东死亡放弃继承声明》

公司董事会

公司股东会

(注:以上文章仅为示例,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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