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股东年龄限制是多少?是否有人不能担任股东?》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拥有着诸多优势企业。而在这众多优秀企业中,公司股东的年龄限制与资格问题,往往成为困扰公司创始人、股东及管理团队的一大难题。深圳公司股东年龄限制是多少?是否有人不能担任股东?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公司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团队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指导。
深圳公司股东年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年龄 limit 为六周岁。后续增资时,股东年龄并无明确规定。各地方性法规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如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司注册规定》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年龄 limit 为五周岁。在设立深圳公司时,股东年龄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限制。
《深圳公司股东年龄限制是多少?是否有人不能担任股东?》 图1
深圳公司股东资格问题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年龄无明确规定,但各地方性法规对此有不同的规定。以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司注册规定》为例,该规定明确规定,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在深圳设立公司时,股东应当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
哪些人群不能担任股东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股东:
1. 被依法判决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
3.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之日起;
4. 曾经担任过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对所担任的公司、企业因个人原因负有未偿还的债务,自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
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
深圳公司股东年龄并无明确规定,但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设立深圳公司时,股东年龄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存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被剥夺政治权利、个人原因负有未偿还债务、对所担任的公司、企业因个人原因负有未偿还的债务等情形的人群,不得担任股东。希望本文能为深圳公司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团队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指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