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揭示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与治理结构

作者:梨涡 |

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是反映富春股份公司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股份数量等信息的一种表格。它主要用于展示公司的股权分布、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利益分配情况,对于公司的治理、决策以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股东结构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公司名称:应填写公司的名称,如富春股份公司等。

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揭示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与治理结构 图2

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揭示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与治理结构 图2

2. 股票代码:应填写公司的股票代码,如600498.SH等。

3. 股票名称:应填写公司的股票名称,如人民币普通股等。

4. 总股本:应填写公司的总股本,即公司股票的总数量。

5. 流通股本:应填写公司的流通股本,即公司在市场上的可流通股票数量。

6. 股东名称:应填写公司的股东名称,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natural person(自然人)股东等。

7. 持股比例:应填写每个股东持股的比例,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比。

8. 股份数量:应填写每个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即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9. 累计持股比例:应填写公司所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之和,用于反映公司股东之间的总体股权分布情况。

10. 主要股东:应填写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以及他们的持股比例、股份数量等信息。

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是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对于投资者、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背景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股东结构表也是公司内部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公司了解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合作状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揭示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与治理结构图1

富春股份公司股东结构表:揭示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与治理结构图1

富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市,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媒体内容制作等业务。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市值约为50亿元人民币。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公司股东结构,揭示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与治理结构,为投资者和分析人士提供参考。

公司股东结构概述

根据富春股份2021年2月25日的股权结构查询,公司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法人和其他组织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7.66%,法人和其他组织股东持股比例为92.34%。具体股东结构如下:

1. 自然人股东: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共有42名,持股比例为7.66%。其中,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张志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8.46%,为公司 single largest shareholder(单一最大股东)。另外,张志东配偶陈雪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16%。公司高管、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团队及其他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86%、0.68%、0.53%和0.49%。

2. 法人和其他组织股东: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股东共有98名,持股比例为92.34%。这些股东主要包括:

(1)关联方:公司关联方杭州富春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关联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业务。

(2)机构投资者:公司前五大机构投资者分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富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50%、0.43%、0.43%和0.43%。

(3)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自然人股东。

公司股东财富分布

根据富春股份2021年2月25日的股权结构查询,公司股东的财富分布呈现以下特点:

1. 创始人及高管:公司创始人张志东及其配偶陈雪梅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8.46%和3.16%,总持股比例达到41.62%。张志东持股比远超过其他股东,为单一最大股东。根据公开信息,张志东夫妇的财富估算在数十亿元人民币以上。公司高管持股比例较低,但也能获得一定收益。

2. 关联方:关联公司杭州富春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其创始人及高管张志东、陈雪梅分别持股比例为97.75%和2.25%。关联公司的财富分布主要集中在张志东夫妇手中。

3.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财富分布相对较为平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较低,但也能获得投资收益。

4. 其他股东:其他股东的财富分布相对较低,大多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在0.49%以下。

公司股东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治理结构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公司创始人张志东及其关联公司杭州富春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派,6名董事由机构投资者委派。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决策、监督公司运营等职责。

2.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全部由公司创始人张志东及其关联公司杭州富春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派。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履行职责、检查公司财务报告等职责。

3. 高管团队:公司高管团队由4名高管组成,其中2名高管由公司创始人张志东及其关联公司杭州富春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另外2名高管由机构投资者委派。高管团队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制定公司战略等职责。

4. 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结构以创始人张志东及其关联公司杭州富春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主导,其他股东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社会自然人股东。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创始人张志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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