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设立物流公司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投资设立物流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乙双方的投资设立物流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投资设立目标公司
1.1 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一家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从事物流及相关业务。
1.2 目标公司的投资设立方式和注册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投资设立物流公司协议》 图1
第二条 投资金额及用途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元,用于设立目标公司和进行公司经营活动。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投资意向,合理使用投资款项,并确保投资款项主要用于设立目标公司和开展物流及相关业务。
2.3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投资款项元,其余投资款项在目标公司成立后日内支付。
第三条 股权结构及派出代表
3.1 甲方投资设立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3.2 甲方指派人为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董事,负责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3.3 乙方指派人为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董事,负责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3.4 目标公司成立后,董事会董事的 appointmentshref="http://www.href.com/ appointments shall be made by the two companies in consultation with each other.
第四条 经营管理及利润分配
4.1 目标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2 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3 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公司设立期间及设立后三年内,每年应向甲方支付利润%。
第五条 投资风险及责任
5.1 甲乙双方同意,投资设立物流公司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5.2 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5.3 甲乙双方同意,如目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期限及终止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6.2 如双方在期间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
6.3 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应签订新的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仅为协议案,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进行修改。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