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作者:南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现就设立一家名为“某某有限公司”的新公司,并向公众发布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某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策划;市场调查与分析;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品、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钟表、珠宝、乐器、办公设备、家具、体育用品、图书、办公设备、汽车配件、通讯设备、通信设备、安防设备、医疗器械、汽车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财务、投资、法律、咨询、翻译等服务。

公司股东:甲(持股50%),乙(持股30%),丙(持股20%),丁(持股10%)

“关于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图1

“关于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图1

公司法定代表人:甲

特此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有发现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敬请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某某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三年月日

(注:本公告仅作参考,实际公告内容以正式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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