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公司设立的条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梨涡 |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共同的目标,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和风险,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如下:

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条件

1. 至少有两个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当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合伙人应当有合理的经营理念。合伙人应当有合理的经营理念,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正常运作。

4. 合伙企业应当有名稱、组织机构和场所。合伙企业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以便于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合伙企业的具体条件

1. 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应当体现合伙企业的性质、行业、地区和字号等特点。

2. 合伙企业组织机构。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设立合伙企业组织机构,包括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财务会计人和决定 partner 的事务执行人等。

3. 合伙企业场所。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有自己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场所可以是一处房产、一间办公室或其他适合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

4.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有必要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用于弥补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亏损。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设定。

5.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明确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6. 合伙企业经营计划。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制定合伙企业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方式、经营策略、投资金额、盈利分配等事项。

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

1.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合伙企业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 签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人、经营范围、经营策略、投资金额、盈利分配、亏损分担、退出方式等事项。

3. 注册资本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出资。出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分期或者其他方式。

4. 申请工商注册。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工商注册。

5. 设立税务登记。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对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税务登记。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符合要求的合伙企业,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合法经营。

合伙企业公司设立的条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图1

合伙企业公司设立的条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图1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 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资格或者外国公民资格;

(2)年满18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企业公司设立的条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图2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图2

(4)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明确的经营范围;

(5)有必要的资金。

2. 出资

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出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于评估的投资。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企业设立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4. 名称

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已存在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

5. 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场所预先核准。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他人共用。

相关法律法规

1.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是规范合伙企业设立、经营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4)有明确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出资、经营范围和责任承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法》是规范设立、经营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根据《法》,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2)有书面章程;(3)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4)有明确股东之间的关系、出资、经营范围和责任承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若干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若干规定》是对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若干规定》,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2)合伙人身份证明、证明等相关文件;(3)企业章程;(4)出资证明等相关文件;(5)经营场所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旅游等。

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具备合伙人、出资、经营范围、名称、经营场所等条件。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设立、经营和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合伙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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