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是由谁批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条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里所称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是指中国保险监督会(简称“保监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保监会申请批准。
设立保险公司,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
设立保险公司是由谁批准的? 图1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合伙人或者合伙人;
(三)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方案、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六)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计划、预算和资金来源;
(七)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产品和价格策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向保监会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如果申请设立的保险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保监会有权拒绝或者撤销批准。
设立保险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保监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书,包括保险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等;
(二)股东、合伙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及其出资证明;
(三)章程,包括公司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等;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业务方案、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六)财务计划、预算和资金来源;
(七)保险产品和价格策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监会收到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颁发保险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
设立保险公司是由保监会批准的。申请人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向保监会提交相关材料。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取得保险经营许可证,开始从事保险业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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