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究竟由谁来承担?
问题的提出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司设立往往伴随着债务的产生。如何确定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是一个实践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法律观点有着不同的看法。有观点认为,公司设立时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自身承担;也有观点认为,公司设立时产生的债务应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承担。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呢?
公司设立与债务关系的法律原理
(一)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究竟由谁来承担? 图1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的意思表示,其基本原则是: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实现设立人的经济利益。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公司设立人必须对公司进行必要的出资,并依法设立公司。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公司的设立合法有效。
(二)公司设立与债务关系的法律原理
根据《公司法》第25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公司,应当有二以上的股东。股东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设立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
从该法条公司设立时产生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股东承担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并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的承担主体
(一)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设立时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当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并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二)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设立后,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范围内的责任。
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的承担实践
在实践中,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承担情况各有不同。有的公司设立时,股东已经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并承担了相应的债务责任;有的公司设立时,股东尚未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但已经承担了相应的债务责任;还有的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也未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范围内的责任。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设立产生的债务的承担主体。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