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订立本投资协议书。
条 协议主体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协议内容
2.1 设立有限公司
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主要从事____________(公司业务范围)。
2.2 投资协议
2.2.1 甲方同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投资金额”),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
2.2.2 乙方同意以公司的股权作为对甲方的投资回报,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股利。
2.2.3 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股利,并确保公司合法、合规地运营,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2.3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2.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予以终止:
《设立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图1
(1)公司因自然灾害、战争、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的;
(2)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判决解散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协议的;
(4)本协议所涉定的情形发生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
2.3.3 在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确保公司相关事务的合法、合规处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则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修改和补充后及时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协议书案,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具体协议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专业法律人士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