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司律师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知识产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所”)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事项,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条 目的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服务。
第二条 范围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知识产权法律:律师所对公司现有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公司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 知识产权诉讼代理:律师所代表公司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审查:律师所对公司签订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4. 知识产权培训:律师所为公司员工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5. 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事务。
第三条 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第四条
1. 公司向律师所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协商确定。
2. 律师所根据公司提供的案件和工作量,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收费。
3. 律师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定期调查,及时向公司报告调查结果,并按照公司要求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4. 双方在过程中,应保持密切沟通,共同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知识产权公司律师协议 图1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 双方在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律师所应妥善保管公司的委托文件和其他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 若律师所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律师所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协议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
(盖章)
(签字)
律师所:
(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协议时,请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过程中,如遇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