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机构会议记录管理规范
总则
为规范公司组织机构会议记录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会议记录的定义与要求
(一)会议记录是指公司在会议过程中,对会议内容、决议、事事记、会签文件等进行记录、整理和归档的工作。
(二)会议记录应具有以下要求:
1.完整性: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程、会议决议等内容。
2.及时性:会议记录应尽快进行整理,确保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归档。
3.机密性:会议记录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会议记录的归档与保存
(一)会议记录应归档于公司的档案室,保存期限为五年。
(二)会议记录的归档应由会议主持人或指定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会议记录的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会议记录的利用与查阅
(一)公司各部门、员工有权查阅与本部门、本人有关的会议记录。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会议记录,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密。
(二)会议记录的查阅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会议记录的利用合法、合规。
会议记录的监督与责任
公司组织机构会议记录管理规范 图1
(一)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会议记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视具体情况予以解释和补充。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规范,请各部门、单位务必认真执行。谢谢!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