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解读及对企业合规的影响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持续完善和修订。2023年,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全面修正,其中包括对企业犯罪和个人经济犯罪相关条款的大幅调整。第二百二十四条(简称“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备受关注,其内容涉及合同诈骗罪的界定及刑罚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合规性和个人经济行为的风险防范。
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进行详细解读:
1. 条款修改背景与意义;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解读及对企业合规的影响分析 图1
2. 条款具体内容分析;
3. 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合规建议;
4. 典型案例分析。
通过本文的深入阐述,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理解新法规定,从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条款修改背景与意义
(一)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主要内容
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和刑罚标准。具体包括:
- 基本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加重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特别加重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此次条款修改的主要变化
1. 明确“合同相对人”的范围
新法明确规定,合同诈骗的对象不仅包括商业伙伴,还涵盖消费者、供应商等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主体。这一修改进一步扩大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强化了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
2. 细化犯罪情节和量刑标准
新条款明确区分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金额范围,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调整了罚金比例。
3. 新增单位犯罪及责任追究机制
此次修改新增了企业作为合同诈骗主体的责任认定,明确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界定标准,并规定了双罚制(即对企业判处罚金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三)此次条款修改的意义
1. 强化法律威慑力
新条款通过提高刑罚力度,进一步震慑合同诈骗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2. 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合同诈骗现象频发。新法的出台正是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及时回应。
3. 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新条款对企业经营行为提出了更求,倒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加强内部风控体系建设。
条款具体内容分析
(一)罪名界定更加明确
-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将合同诈骗罪细化为以下几种情形:
1. 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以虚假的经济指标或者支付能力骗取对方信任;
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恶意拖欠、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
(二)量刑标准细化
- 数额界定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
- 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解读及对企业合规的影响分析 图2
- 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罚金比例
罚金金额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据犯罪情节和实际损失情况确定,最高可至违法所得的五倍。
(三)单位犯罪及责任追究
- 新条款明确规定,企业实施合同诈骗行为的,除判处罚金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责任认定标准
明确了“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范围,避免了以往“集体担责”的模糊局面。
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合规建议
(一)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1. 合同管理漏洞
如果企业在签订合未能对交易对手进行充分的资信调查,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以供应链金融为名的合同诈骗案件屡见不鲜。
2. 内部监督机制缺失
新条款对企业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业缺乏有效的内控体系,相关责任人可能因失职而承担法律责任。
3. 刑事法律风险叠加
除合同诈骗罪外,企业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经济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这些罪名往往与合同诈骗交织在一起。
(二)合规建议
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 在签订合严格审查交易对手的资质、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
- 对重大合排专人负责,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2. 加强内部风控体系建设
- 设立独立的内审部门,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 定期开展法律合规培训,提升全员的风险意识。
3. 完善高管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企业高管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并将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于因失职导致企业损失的,应依法追责。
4. 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
针对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企业可考虑投保相关责任险,以降低财务损失。
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述
2023年大型制造企业在与下游供应商中发现被骗。犯罪嫌疑人李以虚假的公司资质和银行流水证明,骗取了该企业价值10万元的货物。案发后,李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二)法律适用分析
- 根据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李行为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符合加重犯的量刑标准;
- 李作为实际控制人,构成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企业风控启示
该案例暴露了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以下问题:
1. 未对交易对手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未能识别李提供的虚假资料。
2. 缺乏风险预警机制
在履行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异常资金流动。
3. 内控体系不完善
缺少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来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修订,不仅是对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善,更是对企业经营行为和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必须时刻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通过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也为企业的合规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随着更多配套司法解释的出台,相关法律框架将更加完善,企业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将更加可预期和可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