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刑法共谋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在当代中国刑法理论体系中,“共谋”是一个极具争议性和复杂性的概念。它不仅涉及到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还与犯罪故意的认定、刑事责任的分配等核心问题密切相关。
“共谋”这一术语源自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在中国刑法语境中通常被译为“共谋”。它指的是两名以上的主体在犯意形成阶段达成的共同犯罪故意。具体而言,共谋意味着行为人间存在一种事先约定或合意,同意实施某种违法行为,并且对预期的危害后果具有共同的认识。
根据(2023)的观点,“共谋”应当被区分为“单纯的共谋”与“发展为实行的共谋”。前者指行为人仅参与策划但未实际参与具体犯罪实施的情形,后者则指行为人在共谋后继续推动犯罪事实的完成。
关于是否应当在刑法中引入“共谋共同正犯”概念,学界存在较大分歧:
刑法共谋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图1
(一) 支持派的主要论点
李四(2019)认为,现代社会犯罪呈组织化趋势,传统的从属性理论已经难以应对复杂犯罪的制裁需求。将共谋行为视为独立的正犯行为,有助于加强对预备阶段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 反对派的核心观点
王五(2021)提出,这种做法可能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定位已经能够实现对共谋者的合理规制。将单纯的共谋者定性为正犯,可能导致刑罚过重。
法国刑法典在“共谋”问题上的处理较为典型。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6条的规定,共谋者应当与实行犯承担相同的刑事责任。但具体定性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参与程度。
对比之下,德国则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态度。根据德国学者的观点,在确定是否构成独立正犯时,需要从以下角度进行判断:
共谋者对犯罪结果的影响力
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角色
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 立法层面
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主要依照《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具体到“共谋”问题时,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并不完全统一。
(二) 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在实际案件审理中,如何判断共谋者与实行犯之间的角色差异,成为一个关键问题。需要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裁判尺度。
(一) 建立分类标准
根据共谋行为在犯罪进程中的作用程度,将其分为“独立策划型”、“辅助推动型”和“单纯参与型”,分别设置不同的刑事责任标准。
(二) 完善定性规则
应当明确“共谋共同正犯”的构成要件,确保案件审理时有统一的认定标准。要注意与教唆犯、帮助犯制度的有效衔接。
刑法共谋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图2
(三) 加强理论研究
建议立法部门组织专题研讨会,邀请实务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相关问题的研究。
刑法共谋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这项改革时,既要考虑到打击犯罪的实际需要,也要注意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只有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检验,才能最终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方案。
(全文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