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壮族自治区土地征用行政诉讼案解析

作者:执爱 |

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在的法律体系中,土地征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并受到司法解释的规范。本文通过分析壮族自治区发生的“拉同中居民小组诉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行政纠纷案”,探讨集体土地在城市扩建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法律保护问题,以及如何确保政府的土地征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正当程序。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1)被告人民政府是否超越法定职权进行土地征用;(2)第三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否合法;(3)被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侵占了原告未被征用的集体土地。本文通过对案件的详细梳理和法律适用分析,探讨在类似土地征用纠纷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基本案情

壮族自治区土地征用行政诉讼案解析 图1

壮族自治区土地征用行政诉讼案解析 图1

本案诉讼涉及人民政府实施的县城第三期改造扩建工程及国道323线路段改道建设用地项目。原告为拉同中居民小组(以下简称“原告”),被告为人民政府,第三人则为实际取得涉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或个人。

根据已公开的信息,本案的关键事实包括:

1. 征地协议的达成:被告在启动县城第三期改造扩建工程时,与原告协商并达成了征地协议。原告据此获得了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2. 土地征用的合法性:涉诉土地被包含在征地时绘制的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并经第三人受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缴纳了相关税费后,被告向土地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原告的诉讼主张:原告认为被告颁发给第三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兰国用205第280106147号)覆盖了其未被征用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0平方米),且征地程序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均存在违法性。

争议焦点

在本案中,主要争议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征地行为的合法性:

原告主张被告人民政府未依法取得自治区或的批准文件,直接实施征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被告则辩称征地行为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性:

原告认为第三人取得涉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招标拍卖,且未完成土地征收程序。

被告则强调其已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第三人。

3.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原告主张被告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覆盖了原告未被征用的部分集体土地,并要求被告重新确认土地权属。

被告则认为其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仅针对已经被合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的部分,并不涉及原告未被征用的集体土地。

法院裁判要旨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查程序,最终作出判决。以下是法院的主要裁判要旨:

1. 关于征地行为的合法性:

法院认定被告人民政府在实施县城第三期改造扩建工程时,未依法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的批准文件即迳行实施征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该征地行为应属无效。

2.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性:

法院指出,被告在第三人受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未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且未完成土地征收程序,构成程序违法。

3.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合法性:

法院确认被告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实覆盖了原告未被征用的部分集体土地。对此,法院责令被告重新审查并依法确认涉诉土地的实际权属。

实务评析

本案的裁判结果具有重要的实务指导意义:

1. 行政职权的行使界限:

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土地征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越法定职权。特别是涉及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依法取得上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壮族自治区土地征用行政诉讼案解析 图2

壮族自治区土地征用行政诉讼案解析 图2

2. 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关系:

征地行为的合法性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前提条件。未完成合法征地程序的土地不得直接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

3.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由于被告未能提交有效的征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材料,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违法。

案件启示

1. 规范土地征用程序:

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征用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并确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未完成法定程序的土地征用行为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2. 加强土地管理法律宣传与培训:

针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定期开展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

3. 完善集体土地权益保护机制:

在城市化进程中,应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确保其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得到充分实现。

本案不仅是一起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土地管理法治化进程的一个缩影。通过对本案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在城市扩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利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命题。希望本文的探讨能为类似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实务操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企业运营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