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现就取消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作出如下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下列优惠政策:
关于取消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图1
1.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2.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料、燃料、动力等消耗品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3.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等货物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4. 对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5. 其他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优惠政策取消后,相关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调整相关税收筹划,确保税收合规。
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及时解答企业疑问,确保优惠政策取消后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日期: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