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外商投资股权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位法律工作者:
为正确适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确保外商投资股权纠纷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现就适用《公司法规定》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适用范围
《公司法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也适用《公司法规定》。
关于适用外商投资股权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通知 图1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纠纷的定义
《公司法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纠纷,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关于股权确认、变更、转让等纠纷。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的,应当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未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法院
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申请法院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让方在提起诉讼前,应当向转让方发出催告,要求转让方按照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转让方收到催告后,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受让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股权转让的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协议中没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股权转让的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的,股权转让生效,受让方可以依法享有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股权转让自行终止,受让方已经取得的股权应当依法返还,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由转让方承担。
关于股权转让中的程序问题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注意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关于适用法律问题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适用《公司法规定》的,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涉及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敬请予以遵守。
敬请予以关注。
特此通知。
日期:2022年1月1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