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案
目錄
總則
外商投資的促進與保障
外商投資的管理和監督
法律责任與纠纷解決
附則
總則
本條例案旨在促進和保障外商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資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資活動,包括sty="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sans-serif">進行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票、債券、投資性質的基金等。
外商投資的促進與保障
1. 政府支持
上海市政府应当為外商投資良好的環境和条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平等优惠政策。政府应当為外商投資者與本地投資者平等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於税收减免、用地优惠、名稱鼓勵等。
(2) 行政服務。政府应当提高服務質量,簡化行政审批程序,為外商投資者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務。
(3) 知識產權保護。政府应当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保障外商投資者的知識產權。
(4) 投資促進。政府应当通過舉辦 Investment Promotion Meetings、 Investmentenvironment Seminars、Investment Promotion Exhibitions等方式,為外商投資者投資信息和合作機會。
2. 自由化和便利化
(1) 市場准入。政府应当根據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方向,對市場准入進行自由化和便利化,开放 sectors和行業,允许外商投資者投資。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案 图1
(2) 负面清單。政府应当制定负面清單,明确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和行為,以保障外商投資者的合法权益。
(3) 投資优惠政策。政府应当根據国家有關政策,制定適合上海市情的投資优惠政策,為外商投資者提供支持。
外商投資的管理和監督
1. 行政監督
政府应当對外商投資進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投資環境監測。政府应当對上海市投資環境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和解決投資者反映的投資環境問題。
(2) 專案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