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汇回规定的相关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汇回行为,促进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将在中国境内获得的利润、利润分配、资本利得等外汇收入,通过指定的银行办理结汇,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汇回国外。
(二)外汇汇回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透明的原则。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政策。
(四)外汇汇回的汇率和币种,应当遵循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汇回规定的相关通知 图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的具体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应当向指定的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利润分配证明、结汇申请表等。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应当提交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的外汇收入证明,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或者隐瞒不报。
(三)外汇汇回的金额,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外汇汇回的汇率,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
(五)外汇汇回的币种,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的监管
(一)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行为。
(二)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汇回行为进行监管。
(三)对于违反外汇汇回规定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处罚。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通知如有变更,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三)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国家外汇管理部门。
特此通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