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相关规定的通知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以来 Judgment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对于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来说,办理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是必须的。但是,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关于取消部分外国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证相关文件和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相关文件和要求。
《通知》中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将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作为企业注册证明,不再提交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再提交其他相关文件。
关于取消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相关规定的通知 图1
《通知》还规定,对于已经办理了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的企业,在其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延续、解散等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交外商投资备案登记证。但是,企业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
《通知》也明确了企业应当如何办理外国人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注册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对于外商投资的限制和优惠政策也在不断调整。本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外商投资注册登记方面的一次重要改革,也反映了我国政府对外商投资的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企业应当积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更好地进行市场布局和业务拓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