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建设税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征城建税是指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城市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维护提供财政保障的一种税收,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城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税基实行不同的税率,如税率和税基的划分分为五档,分别为:
1. 个税档,适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中工业和建筑业的增值额,税率为7% ;
2. 第二个税档,适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中商业和服务的增值额,税率为3%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建设税的通知 图2
3. 第三个税档,适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中娱乐、广告、广告代理、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服务业的增值额,税率为2% ;
4. 第四个税档,适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中房屋、土地的增值额,税率为1% ;
5. 第五个税档,适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中其他税基的增值额,税率为0%。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其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也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外商投资企业征城建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城市建设和维护,提高城市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建设税的通知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的管理和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建设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征收范围
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外国企业。
征收对象
本通知所称城市建设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城市建设维护税。
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征收标准为:
(一)在城市一次性建设或者翻修、新建的房屋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满5000元的,按房屋面积的5%征收;
(二)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更新改造后的房屋面积超出原房屋面积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面积乘以5%征收;
(三)在城市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公园、绿化等,按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乘以2%征收。
征收方式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申报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二)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和征收管理,确保税务款及时、准确地收缴入库。
征收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税务申报表和缴纳税款。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通知解释权归税务总局。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外汇投资企业应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税务机关,并负责做好本通知的宣传、解释工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