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解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

作者:束缚 |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是为了规范湖南省扶贫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而制定。该细则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扶贫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扶贫资产是指在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源,包括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项目扶贫资金、资金运作及管理费用等。扶贫资产是扶贫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也是衡量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扶贫资产的范围包括:

1.财政扶贫资金: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

2.社会扶贫资金: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的扶贫资金。

3.项目扶贫资金:通过项目实施,由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提供的扶贫资金。

4.资金运作及管理费用:用于扶贫资金的运作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扶贫资产的管理体制和责任

1.扶贫资产的管理体制

(1)省、市、县扶贫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2)各级扶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扶贫资产登记、统计、监管、使用、报账等环节的工作制度。

(3)各级扶贫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解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 图2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解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 图2

2.扶贫资产的责任

(1)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

(2)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3)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扶贫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扶贫资产的使用和监督

1.扶贫资产的使用

(1)扶贫资产应当根据省、市、县扶贫部门制定的扶贫项目计划,合理安排使用。

(2)扶贫资产的使用应当注重实际效果,注重扶贫对象的受益程度。

(3)扶贫资产的使用应当接受上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扶贫资产的监督

(1)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

(2)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扶贫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扶贫资产的报账和管理

1.扶贫资产的报账

(1)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扶贫资产报账制度,定期向上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扶贫资产的使用情况。

(2)扶贫资产的报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

(3)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产报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扶贫资产报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扶贫资产的管理

(1)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扶贫资产的登记、统计、监管、使用、报账等环节的工作制度。

(2)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

(3)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扶贫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是为了规范湖南省扶贫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各级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细则,加强扶贫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扶贫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分配,为湖南省扶贫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解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图1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解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图1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解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

我国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贫困地区的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湖南省政府制定并实施了《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资产收益、资产运营、资产监管等方面对扶贫资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从法律角度解读《细则》,以期为从业者提供参考。

扶贫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细则》第2条规定,扶贫资产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用于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资金、项目、资源以及其他形式的资产。简单来说,扶贫资产就是政府为了解决贫困问题而投入的各种资源。这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股权投资等。

扶贫资产的管理体制

《细则》第3条规定,扶贫资产由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具体而言,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本级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形成层级分明、分工合作的模式,确保扶贫资产的有效利用。

扶贫资产的使用与运营

《细则》第6条规定,扶贫资产应当用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目的。具体而言,扶贫资产的使用与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使用扶贫资产时,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兼顾乡村振兴和其他民生改善方面。

2. 科学规划,合理分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分配扶贫资产,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益。

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扶贫资产的使用和运营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其用于正当用途。

扶贫资产的监管与风险防范

《细则》第9条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扶贫资产的使用和运营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应当建立扶贫资产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立扶贫资产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监管程序,确保扶贫资产的有效管理。

2. 完善扶贫资产风险评估机制,对扶贫资产的使用和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3. 建立健全扶贫资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扶贫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湖南省扶贫资产管理细则》从资产收益、资产运营、资产监管等方面对扶贫资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法律行业从业者应当深入研究《细则》,了解其内涵和外延,为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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