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法治框架下的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地方资产管理机构在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方面的实践日益受到关注。全面解读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这一重要区域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发展历程、法律定位及其在背景下的职能 evolution.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概述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法治框架下的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图1
(一)成立背景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在山西省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重要机构。2019年,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9〕号),为各级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此政策指引下,晋中市政府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决定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统筹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配置与监督工作。
(二)组织性质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是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该中心依法承担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统一基础管理职能,在政府授权范围内开展部分资产收益管理工作。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管理中心接受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法律框架与职责权限
(一)中心的法律地位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法治框架下的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图2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令第738号,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属于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机构。其法律属性为:
1. 属于行政管理主体,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责;
2. 作为非营利法人,在履行公共职能时具有一定的组织法地位;
3. 在资产监管活动中,与资产所有权单位、使用单位形成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二)主要职责
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
1. 资产配置管理。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定额指标体系,审核审批资产增量事项。
2. 使用状况监督。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控,确保资产使用效率最大化。
3. 处置行为监管。对单位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合规性。
4. 资产收益管理。收取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处置收入等,按规定上缴财政或统筹安排使用。
5. 绩效评价。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一)内部机构设置
为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目标,管理中心设置了多个业务科室:
1. 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2. 资产监管科。具体承担配置、监督、处置等核心职能。
3. 法规审核科。审查重大资产事项,防控法律风险。
4.信息技术科。维护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二)决策与执行机制
管理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下的民主集中制管理模式:
1. 中心主任全面领导各项业务工作;
2. 通过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做到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3. 各科室按授权分工执行具体事务。
风险防范与法律合规
(一)常见法律风险点
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中心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1. 资产处置的合法性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处分资产可能引发行政责任纠纷。
2. 收益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特别是资产出租收入可能存在截留、私分等问题。
3. 信息不透明带来的履职风险。公众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需要充分保障。
(二)法律合规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点,管理中心采取多项防控措施:
1.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在资产监管的各个环节设置合规审查程序;
2. 引入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均须经过合法性审核;
3.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创新实践与发展方向
(一)职能创新实践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积极推进职能转变:
1. 在"放管服"改革框架下,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2. 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二)未来发展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完善法规政策供给,推动地方性立法工作;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全程可追溯;
3. 优化激励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4.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晋中市资产管理中心作为山西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法治化轨道上的创新发展实践值得肯定。面对的新要求,该中心应继续保持改革定力,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推进改革创新,为深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贡献地方经验。
(全文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