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与实务探讨

作者:勿忆 |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在固定资产规模和数量上也在不断增加。北京城市学院作为国内知名的高等学府,在教学、科研、学生生活等方面投入了大量固定资产。这些资产不仅是学校正常运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学校履行社会责任和实现长远发展的关键保障。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法律合规性问题,亟需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来加以解决。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能够为学校带来长期经济利益的各种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 legality, efficiency和 transparency原则。北京城市学院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从法律视角对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学校乃至其他高校提供有益借鉴。

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与实务探讨 图1

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与实务探讨 图1

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概述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资产实施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购置、验收、登记入账、使用维护、盘点清算和报废处置等环节。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财政部令第43号),高校固定资产按经济性质可分为货币资金类、存货类、投资类和无形资产类等多个类别。北京城市学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陈列品;图书、档案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法律合规性原则:所有管理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分级分类管则:建立分级管理模式,根据资产的重要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于重大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应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 监督检查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 资产购置与验收: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规范招标流程。所有大宗采购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做好验收记录。

2. 账务管理:使用财政部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记账,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

3. 使用与维护:落实"谁使用,谁保管"的责任制度,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机制,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4. 资产处置:对于确需报废或处置的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审批,并做好残值处理。

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与实务探讨 图2

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与实务探讨 图2

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完善

目前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和不足。尚未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部分环节的操作规程不够细化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管理混乱,增加违规风险。

(二)内控机制薄弱

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当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

1. 资产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2. 缺乏专门的审计监督职能。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难以实现对资产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监控。

(三)处置程序不规范

在资产处置环节存在以下问题:

1. 报废审批程序流于形式,缺少技术评估和价值评估环节。

2. 处置收益管理不规范,容易出现收入挪用等问题。

3. 缺乏必要的公示制度,导致处置过程透明度不足。

完善北京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1.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化各环节操作流程。

2. 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

3. 完善资产报废和处置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1.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 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3. 加快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动资产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

(三)规范资产处置程序

1. 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制度,确保处置价值公允。

2. 建立处置收益管理制度,明确收益归属和使用方向。

3. 实施公开透明的 disposing 模式,接受全校监督。

固定资产管理是高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北京城市学院应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机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建设、规范处置流程等措施,全面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能。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深入实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北京城市学院应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改革创新,为全国高等教育机构树立良好示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3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 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若干意见》

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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