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作者:素爱 |

总则

1. 为规范渤海银行抵债资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渤海银行在抵债过程中涉及的资产管理工作。

3. 本办法旨在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运用。

抵债资产范围

1. 抵债资产是指银行在抵债过程中所拥有的对债务人的财产权利。

2. 抵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 存款权;

(2) 贷款权;

(3) 投资权;

渤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图1

渤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图1

(4) 抵押权、担保权;

(5) 信用证、保函等其他金融权利;

(6) 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设备等。

抵债资产评估

1. 抵债资产的评估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抵债资产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

2. 抵债资产评估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报送给银行进行审核。

3. 银行应当根据抵债资产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并作为抵债的参考依据。

抵债资产拍卖、变卖

1. 抵债资产的拍卖、变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

2. 银行应当提前向债务人通知抵债资产的拍卖、变卖事宜,并给予债务人充分的反驳和陈述意见的机会。

3. 抵债资产的拍卖、变卖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主持,并在拍卖、变卖过程中,银行应当场监督。

抵债资产的交付与过户

1. 抵债资产的交付与过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抵债资产的顺利交付。

2. 银行应当与债务人或者其指定的受让人签订抵债资产交付与过户协议,并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

3. 抵债资产的交付与过户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办理,并在过户过程中,银行应当场监督。

抵债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1. 银行应当对抵债资产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抵债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运用。

2. 银行应当对抵债资产的运作情况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报告,确保抵债资产的运动情况得到有效监控。

3.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抵债资产的风险管理制度,对抵债资产的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银行、债务人、专业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对于抵债资产管理过程中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废止。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渤海银行所有。

3.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渤海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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