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柠澈 |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作为国内知名高等学府,海南大学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就,也面临着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任务。本制度旨在规范海南大学的资产管理行为,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章 总则

条 为加强海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具有完整所有权的物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所需的仪器设备、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学校与二级单位(院系、职能部门)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学校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全校资产的统筹规划与监督管理。

海南大学资产管理制度 图1

海南大学资产管理制度 图1

第四条 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2. 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 明晰产权归属,规范登记流程;

4. 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监管。

资产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审定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协调解决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等。

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分管副校长、财务处处长、资产处处长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拟订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

2. 组织开展资产清查与登记工作;

3. 监督指导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

4. 处理资产处置审批及报备手续;

5. 协调解决资产管理过程中的争议问题。

第七条 二级单位应当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及时登记本单位新增资产,并提交资产管理处备案;

2. 做好资产使用、维护和报废申请等工作;

3. 协助做好资产清查与核查工作;

4. 监督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学校资产管理规定。

资产的取得与验收

第八条 学校通过购置、调剂、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取固定资产。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和大型建筑物,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所有新购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入库程序:

1. 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由供货商或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2. 资产管理处会同使用部门、财务处等部门联合验收,确保资产质量与合同要求一致;

3. 验收合格后,及时完成账务登记。

第十条 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账手续,并明确产权归属。捐赠人要求留名或设定使用条件的,学校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学校资产实行“管用分离”制度。使用单位和个人对所使用的资产负有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应当建立资产使用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及技术状态等信息。对于精密仪器设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并接受专业培训。

海南大学资产管理制度 图2

海南大学资产管理制度 图2

第十三条 学校鼓励在确保教学科研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富余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实行开放共享制度,具体实施细则由资产管理处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报废的,应当及时向资产管理处报告,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资产的调剂与处置

第十五条 学校内部调剂资产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使用单位提出调剂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调剂单》;

2. 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3. 办理调剂手续,调整相关账务记录。

第十六条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资产应当经过专业技术鉴定,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处置。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不对外出售资产。确需报废或变更用途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批。

资产清查与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核实资产数量、状态及使用情况。清查结果作为调整账务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清查发现的盘盈、盘亏或账实不符等情况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资产管理全过程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监督。对于资产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将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学校将继续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创新管理模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事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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