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分公司股东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保证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现就公司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成立股东会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提高分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公司总部授权,决定在分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负责分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分公司投资、业务拓展、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股东会组成
1. 股东会由分公司股东组成,每个股东享有平等的投票权。
2. 股东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为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负责制定分公司股东会的议程,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向股东会汇报工作。
3. 股东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1名至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分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利益。
4. 股东会设立秘书记事部,负责记载股东会的议程、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向分公司全体员工公开。
股东会职权
1. 制定分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分公司业务发展。
2. 制定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3. 决定分公司的投资、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
4. 决定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劳动保障、薪酬福利等事项。
5. 决定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ru of procedure 等事项。
6. 决定分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股东会会议制度
1.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总部的时间安排召开,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股东会主席决定召开。
2.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不得少于15日。
《关于成立分公司股东会的决定》 图1
3.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的原则。
4. 股东会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股东会代表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他事项
1. 本决定自股东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2. 本决定如有未尽事宜,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总部授权予以解释和补充。
3.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分公司股东会
日期:2022年12月10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