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分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开办分公司股东会,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决议:
条 开办分公司的目的及范围
为了进一步拓展我司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市场需求,我司决定在XX省、市开设分公司,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我司业务水平。开办分公司具体事宜如下:
1.1 分公司名称:XX分公司
1.2 分公司经营范围:网络信息传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等。
第二条 分公司股东会的组成
2.1 分公司股东会由我司股东组成。
2.2 分公司股东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若干名,监事若干名。
2.3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决策能力,并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2.4 分公司股东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三条 分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3.1 制定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
3.2 制定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3.3 对分公司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4 决定分公司的投资、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
3.5 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分公司股东会的召开
4.1 分公司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并应提前通知各位董事、监事。
4.2 分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应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副董事长主持。
4.3 分公司股东会应有2/3以上的董事、监事出席。
关于开办分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图1
4.4 分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5 分公司股东会作出重要决议,应提交书面形式。
第五条 分公司股东会的效力及争议解决
5.1 本决议自分公司股东会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5.2 如遇特殊情况,董事长可提前书面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召开临时分公司股东会,讨论相关事项。
5.3 如分公司股东会作出 resol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