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85条:公司设立的具体规定
公司法规定第85条是关于公司设立注册的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设立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核批准后,取得营业执照。
设立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注册资本证明等文件。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向公司出资。股东出资应当在设立公司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实际出资。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分配利润。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利润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承担对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决策权。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决策权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规定第85条对公司设立注册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的合法设立,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设立注册是公司设立的基本程序,也是公司合法设立的前提条件。只有按照公司法规定第85条的规定完成公司设立注册,公司才能合法设立,才能正常运营,才能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85条:公司设立的具体规定图1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设立、组织、运营、终止和处分的法律。公司法第85条是关于公司设立的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条:公司设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条:设立公司,应当有二以上的股东。股东应当出资,按照出资额认缴股份。
第三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行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应当准确清晰。
第四条:公司应当有二以上的董事。董事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监事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股份。认缴股份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第七条: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未出资或者未按出资额出资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更正。
第八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纳公司设立费用。公司设立费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设立后,股东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的权益。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后,股东会应当召开会议,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后,董事会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并报请股东会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是关于公司法第85条:公司设立的具体规定的详细解释,希望对法律行业从业者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