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方式与效力的简述
公司设立的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公司。
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以其全体股东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其设立方式包括:
(1)普通设立:股东会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订立公司章程,并缴纳出资。公司设立后,股东会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事项。
(2)发起设立:由公司的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缴纳出资。发起设立的公司,股东会设立时即为公司设立时。
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名称,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公司。其设立方式包括:
(1)发起设立:由公司的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缴纳出资。发起设立的公司,股东会设立时即为公司设立时。
(2)股票发行设立: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设立。公司设立后,股东会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事项。
设立方式与效力的简述 图1
3. 一人
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其设立方式包括:
(1)自然人设立:股东为自然人的,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2)法人设立:股东为法人的,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设立的法律效力
1. 设立的法律效力
设立是设立程序的步,具有法律效力。设立后,股东会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决定的经营管理事项。
2. 名称变更的法律效力
设立后,名称发生变更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后,原的债务和责任仍然由该承担。
3. 注册变更的法律效力
设立后,注册发生变更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的债务和责任仍然由该承担。
4. 经营范围变更的法律效力
设立后,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后,的债务和责任仍然由该承担。
设立方式有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和一人三种。设立后,股东会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决定的经营管理事项。设立具有法律效力,包括名称变更、注册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在设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立方式,并按照《法》的规定设立。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