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谁来决定?》

作者:娇妻 |

公司设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设立公司的过程。在我国,公司设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为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谁来决定呢?《公司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对此进行探讨。

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一)公司设立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设立。

(二)公司设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设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欺骗、欺诈他人。

(三)公司设立应当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公司设立应当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

公司设立的主体及程序

公司设立的主体,是指能够设立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主体包括:

《公司设立:谁来决定?》 图1

《公司设立:谁来决定?》 图1

(一)自然人。能够设立公司的自然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设立独资公司、合伙企业。

(二)法人。能够设立公司的法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三)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程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

(一)公司设立申请。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机关提出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三)公司设立登记。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公司设立决定的法律效力

公司设立决定,是指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对设立公司的申请作出的批准或者拒绝的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设立决定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

(一)设立公司的法律效力。公司设立决定作出后,设立公司的申请即告成立。公司设立,应当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二)变更、注销公司的法律效力。变更、注销公司,应当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公司设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设立公司的过程。在我国,公司设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为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信用的原则、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公司设立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公司设立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设立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设立公司的申请自公司设立决定作出后即告成立。变更、注销公司的申请,自公司设立决定作出后三十日内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申请。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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