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章 总 则
条 为了加强油田资产的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资产 Management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油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价值管理、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 油田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资产管理制度,报有关部门备案。
资产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 油田公司资产包括:
(一)油田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库存物资;
油田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图1
(二)油田公司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三)油田公司的实物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工具等;
(四)油田公司的对外投资、股权、债券等投资;
(五)油田公司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 油田公司资产按照用途可分为:
(一)生产性资产:包括井口设施、炼油设备、生产设备、工具等;
(二)非生产性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房屋建筑物、土地等;
(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采购、使用、维护、调配、报废、资产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资产台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 油田公司应当对资产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资产价值、使用状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资产。
第十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报废制度,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资产,应当及时申请报废,并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调配制度,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合理调配资产,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维护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清理制度,对闲置、闲置、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清理,并依法处理。
资产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五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资产信息查询系统,提供资产信息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内部和使用单位查询资产信息。
第十六条 油田公司应当对资产信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及时了解资产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监督和责任
第十七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监督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油田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责任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
第十九条 油田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 油田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不建立资产台账、不进行资产盘点、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废资产的;
(三)闲置、闲置、报废资产不及时清理的;
(四)不建立资产信息管理制度的;
(五)不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导致资产损失、浪费的。
第二十一条 油田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将资产转移、出借、抵押、处置等行为,影响资产安全的;
(二)不如实记录、报告资产信息的;
(三)不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导致资产损失、浪费的。
第二十二条 油田公司对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资产损失、浪费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纠纷处理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资产纠纷。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油田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修改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