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资产管理办法
陕西省政府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保障政府资产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资产管理工作。
条 资产管理的原则
(一)政府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注重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
(三)资产权益保障公平、公正、公开。
(四)资产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五)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 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结合。
第二条 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一)政府资产包括:财政预算收入、财政预算支出、政府性专项收入、政府性资本支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内存资、政府基金、社会公共资源、政府bot 项目等。
(二)政府资产按照用途分为:行政资产、事业资产、公益资产。
(三)政府资产按照性质分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证券、基金、投资等。
第三条 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管理制度由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审计厅、省地向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
(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汇报和审计。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维护、资产清理等环节。
(四)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加强资产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和公开,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第四条 资产配置与使用
(一)资产配置应当根据政府工作需要、事业发展计划、财务预算等因素进行。
(二)资产使用应当遵循效率、规范、合法、安全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合规、高效运营。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审计。
陕西省资产管理办法 图1
第五条 资产维护与清理
(一)资产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资产安全、合规、高效运营。
(二)资产清理应当遵循分类、评估、论证、审批、清理的原则,对闲置、利用率低的资产进行清理。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清理制度,对资产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和公开。
第六条 资产信息化管理
(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信息化管理制度,对资产信行汇总、分析、报告和公开。
(二)资产信息化管理应当与财务管理等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结合,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第七条 资产监督管理
(一)陕西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审计厅、省地向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应当对资产管理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和沟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协调机制。
第八条 资产管理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1.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登记、配置、使用、维护和清理的;
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和公开的;
3.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管理的;
4.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清理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登记、配置、使用、维护和清理的;
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和公开的;
3.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管理的;
4.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资产清理的。
第九条 资产管理的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